Saturday, April 7, 2012

那些你抢来的。。

你,现在对于你所拥有的很开心吗?
你,
真的很开心吗?
真的吗?
真的吗?

那些你从我朋友那里夺过来的。。。。“东西”。
你真的是太丢人了,小三们。
其实,
也不完全是你们的错啦~
所谓,一个巴掌拍不响啊~~~
可是,
你们真的很开心啊?
抢到就算了,
还有必要去到处说坏别人吗?
那些,
成全你们幸福的人。
还真不懂的知足!
幼稚死了!!
不是嫉妒你们过的那么好,
而是,
看不爽你们那么不要脸的,
批评那些被你们伤害的人!!

真不懂,
你们要的是什么?
感情?爱情?胜利感???
恕我直言,
如果你选择3,
变态的你!!!!
那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了!
真的看不爽!
很不服,
为何你们要这么伤害我的朋友?
你有权利去爱的人,
别忘了,他也有权利。
可是,
他却选择了你。
你的他人的爱,没错。
那他对你的爱,更没错!
分了就算了,
为何还要这样对她?

小三,
用抢的,
真的有那么爽啊?
把自己的快乐,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,
难道就是你活下去的道理啊?
真的很可怜你咯。
也不先照照镜子,
看下自己的样子,才来说别人。
就算你有林志玲那样美,
又怎样?
那副呕人的脾气态度,
简直跟米田共有的比了。
嗯。。。。不对,
至少,米田共还有些用处,可以当肥料。
而你呢?
还真想不到有哪些用处也~~~
对了,
你可以继续当你的小三。
去collect满满的战利品。
到时候,
别忘了跟我们分享。
放心,
我们一定会给你一百之一个赞!
你爽不???
不爽啊?
who careS?
又不会死人!!

怎样?
我就是不喜欢你,超级不喜欢!
不在乎,你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?
总之,
你还一而再,再而三的那样欺负我朋友。
我就会帮你做免费广告。
让你当大明星,好吗?
乖,
听话啦,
都几岁的人了?
还那么幼稚。

听好了你,
猪!!!八!!!戒!!!!
piss! ^_^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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